规章制度



一、开放时间

社会科学阅览室(三楼)、自然科学阅览室(四楼东侧)

周一至周日    8:00~21:30

样本阅览室(二楼西侧):

周一至周五  8:00-11:30  13:30-16:30

古籍阅览室(一楼):

周一至周五  工作时间内电话预约  86664825


二、文明守则

1.保持安静,禁止喧哗、穿高跟鞋等;

2.保持良好空气环境,禁止餐食、吸烟等;

3.保持卫生,离开座位请自觉带走垃圾;

4.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遗失自负

5.保持桌面整洁,物品摆放有序;

6.做到离馆座清,遗留物品视为丢弃,本馆不负责保管及赔偿;

7.禁止在座位上躺卧睡觉;

8.禁止占座,一人一座不可多用;

9.及时拔掉自己的充电器、插排、风扇、台灯等用电器;

10.爱护公共设施,不得随意挪动、损坏桌椅、书架等;不得在公共物品上随意涂写、刻画、粘贴;

11.爱护图书及书标、条形码、芯片等附件不得撕页、剪裁、污损、批注等;

12.本阅览室开架阅览,阅后请自觉放到还书车上,切勿随意放进书架;

13.自助检索和借还,如需帮助可找值班人员咨询;

14.所有的电闸开关、消防设施开关,在安全情况下,勿随意按动,以免发生危险

15.尊重馆员,服从馆员的管理和指导,对违反本须知的读者,馆员有权进行劝阻、制止。


三、借阅规则

样本阅览室:

室内阅读,一律不外借每次限阅1册图书,阅后放回原处。

古籍阅览室:

古籍阅览室读者对象为我校师生实行预约审核、登记制;

取阅古籍图书应经过部主任和主管馆长批准;

室内阅读,一律不外借,工作人员陪同下取阅,禁止拍照、影印。

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阅览室:

凭本人借阅证自助借还;

借阅册数:本科生5册七年制研究生8册教师职工10册

借书期限:所有读者、图书借期一律30天期间内可续借一次30天;超期即锁定借书资格,还书后方可恢复使用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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