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科技项目查新过程的客观性和真实性,为更及时有效地完成科技项目的查新报告,敬请查新委托人协助配合以下工作:

1.查新委托人应熟悉所委托的查新项目或是项目组的主要成员,或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,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的人员

2.根据不同查新目的,在“表单下载”栏里,根据查新目的下载相应的查新委托单。

查新目的为科技立项、成果鉴定、申报奖励的项目,请下载填写《课题查新委托单》。

查新目的为校医疗卫生新技术的项目,请下载填写《新技术查新委托单》。

查新委托人应据实、完整、准确地向查新机构提供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资料。

3.委托单填写内容一旦确定,则视为同查新机构达成查新约定。与查新委托有关的任何文字内容不得更改,如更改则按重新委托办理。

4.委托人按照《收费标准》交纳查新费用,交费前拨打0451-86662847或发送邮件到chaxinzixun@126.com,咨询查新委托相关事宜,双方对查新范围、查新类型、完成日期、查新费用等信息确认无异议,中心同意接受委托后,再交纳查新费用。

5.在查新过程中,查新人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,请查新委托人当面给予积极的解答,并协助查新人员对查新项目的相关文献进行遴选、对比,以确保查新结论的客观、准确。

6.本中心正常提供查新报告的最长时限为15个工作日(节假日顺延)。若查新委托人同时委托多个查新内容(包括同一查新项目含多个查新点),完成时间有可能超出,具体完成时间需由查新人员视工作量与查新委托人双方约定后确定。

7.提交材料的5个工作日后,登录科技查新首页,查阅“最新动态”中的报告完成信息,了解工作进程。查新报告以顺丰到付形式邮寄,校内可自取。

8.查新报告一经委托人最终确定,查新约定宣告解除。六个月以前的报告不予补查,只能重新查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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