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科技项目查新过程的客观性和真实性,更及时有效地完成科技项目的查新报告,敬请查新用户注意以下事项:

1. 查新委托申请网址:https://chaxin.hrbmu.edu.cn/

提交申请前,校内用户(包括附属医院)使用“统一身份认证”登录系统,校外用户使用“邮箱验证”注册登录系统。用户在系统中建立个人账号后,可实现提交委托申请、了解委托进程、二维码支付费用、发票下载等操作。

2. 在系统中填写查新委托申请的用户,应是项目组的主要成员,或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,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的人员。

3. 查新委托申请提交成功后,系统会发送一个邮件到用户邮箱,告知委托的订单号。请等待查新员受理和审核,若材料有问题,查新员会与用户电话沟通。

4. 查新员与查新用户对查新范围、查新类型、完成日期、查新费用等信息确认无异议,确定受理,状态显示为“待交费”,并发送邮件告知交费。

5.提交查新委托申请后,如果取消委托,用户务必拨打电话 0451-86662874 告知,交费后不能取消委托

6.查新过程中,查新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,请查新用户给予积极的解答,并协助查新员对查新项目的相关文献进行遴选、翻译、对比,以确保查新结论的客观、准确。

7.查新项目内容一旦确定,则视为同中心达成查新约定。与查新委托有关的任何内容不得更改,如更改则按重新委托办理。

8.通常完成查新报告的最长时限为7个工作日(寒暑假、节假日顺延)。若查新用户同时委托多个查新内容(包括同一查新项目含多个查新点),具体完成时间需由查新员视工作量与查新用户双方约定后确定。

9.查新点原则上不超过3个,每增加一个查新点,增加总查新费用的10%,查新时间延长2个工作日。

10.查新报告一经委托人最终确定,查新约定宣告解除。半年以内的报告,可做补充查新,收费为查新费用的一半,超过半年的报告不予补查,只能重新查新。

11.按照财务规定,每个委托都开具发票。通常交费后一周左右(寒暑假和节假日除外),中心与校计财处对账,开具电子发票,请登录系统个人账户下载,发票开具后不能修改

12.发票信息必须与项目负责人信息一致,若修改发票信息,请交费前在个人账户“用户中心”下操作,交费后不能修改,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用户手册。

13.因财务规定购买方与销售方不能是同一单位,需要在哈尔滨医科大学计财处报销的用户,请选择发票主体为个人,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

14.因校计财处月底封账,每个月27日凌晨开始委托人不能交纳费用,月初第一个工作日恢复交费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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